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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失效)记录
国土资规〔2018〕2 号  原国土资源部 综合管理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40号)废止。
成文时间 效力级别 一一 时效状态
2018年03月14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实施“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组织修订了《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8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8号)同时废止。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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