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编写大纲》和《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要求》的通知
文号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记录
国海规范〔2016〕7号
原国家海洋局
海洋管理
成文时间
效力级别
来一一源
时效状态
2016年11月10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工作,国家海洋局制定了《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编写大纲》和《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海洋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