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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照测量专业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记录
测办[2010]79号  原国家测绘局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
成文时间 效力级别 一一 时效状态
2010年10月12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现行有效

天津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界定日照测量专业有关概念的请示》(规测字[2010]4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划分的日照测量专业,是指为规划管理日照分析提供测绘数据的测量活动。日照分析,一般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利用技术手段,对相互遮挡阳光的建筑物的光照条件进行分析的活动。日照测量提供的测绘数据,是进行日照分析和科学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申请从事日照测量的单位,应当符合《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用标准和工程测量专业标准的考核条件,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日照测量的单位应当出具测量成果报告,并依法对其成果质量负责。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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